[23]参见李树春:《对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的修改拙见》,载《人大研究》2018年第10期。

财政行政规定可划分为创制性财政行政规定和解释性财政行政规定两类。自始无效是对财政事权行为时间上的溯及力,意指该财政事权行为自成立之初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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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或省级财政事权行为的作出,包括抽象财政事权行为和具体财政事权行为,都应予以遵循。此处需要注意的是:首先,省级政府具体财政事权行为之作出主体为省级政府。依法调整之法,应当是我国央地财政事权划分动态调整机制运行的法律依据,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正式制定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法律规范。第二,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措施和制度,经实践检验是可行的,也是必需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等。

目前我国现行有效行政法规超过七百件。这一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既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应有之义,也有力地回应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治理制度体系化的重大时代命题。在这种情况下,填补这些国家职位应按照宪法规定的顺序进行。

政府由总统根据本宪法规定的程序组建。哈萨克斯坦全国有14个州、3个直辖市(努尔苏丹、阿拉木图、奇姆肯特),州、大城市、首都每个地方选2名代表作为参议员,总统任命15名参议员,共49名参议员。多数国家宪法规定总统代表国家或者代表国家和政府,议会是专门代表民意的机关,而哈国宪法将总统作为既代表国家也同时代表人民的机关,当然,哈国议会也代表人民和国家。2019年3月19日,担任总统职位近30年的努尔苏丹·阿比舍维奇·纳扎尔巴耶夫宣布辞职,参议院议长卡瑟姆若马尔特·托卡耶夫(Kassym-Jomart Tokayev)代行总统职权。

检察机关实行初级检察官隶属于高级检察官和总检察长的统一集中制度。也许在总统制、半总统制之外还存在另一类总统制,即哈萨克斯坦宪法所设计的这类总统制,这类总统制暂且称为强总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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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议会的决定应根据本宪法规定的程序通过。) 此外,除疾病等健康原因解除总统职务外,议会对总统职务的解除仅限定在总统犯有叛国罪,罪名范围较窄。在宪法第48条的规定情况下,总统在就任后一个月内进行宣誓。) 11.谈判、签署国际条约;签署批准交换书;接受国书,召回派驻他国的外交代表; 12.担任共和国武装部队总司令,任命和更换武装部队最高指挥官; 13.授予共和国国家勋章,授予荣誉军衔、最高军衔和其他军衔、具有衔级的职位、外交衔级和其他资格等级; 14.解决共和国公民身份和政治庇护问题; 15.行使对公民的赦免权; 16.如果共和国的民主体制、独立和领土完整、共和国的政治稳定、公民的安全以及国家宪法机构的正常运作受到严重和直接的威胁,总统在与总理和议会两院议长进行正式磋商之后,决定对哈萨克斯坦全国或特定地区出现的紧急状态采取措施,并将使用共和国武装力量事宜立即通知议会; 17.在共和国受到侵略或其安全受到直接外部威胁的情况下,总统应在共和国全国或特定地区实施戒严法,宣布部分或全部动员,并立即通知共和国议会; 18.组建隶属于他的国家安全局; 19.任命和解除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务秘书的职务,确定其地位和权力;组成共和国的总统行政机构; 20.组成安全委员会、高级司法委员会和其他协商和咨询机构; 21.依照宪法和共和国法律行使的其他职权。

如果总统的反对意见未被其中至少一个议院推翻,则该法律将被视为未被采纳或采纳总统提出的版本。选举任期五年,并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人权委员会的建议罢免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人权事务专员。如未能在指控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最后决定,对总统的指控应当被认为驳回。两院联席会议和单独会议应公开举行。

如果按照这个标准,哈萨克斯坦宪法所设计的总统制可以归类为半总统制,因为哈萨克斯坦宪法设置了总理职位,但哈萨克斯坦总统的地位和权力比许多总统制国家总统的权力还要大。未经总统根据最高司法委员会的结论表示同意,或根据宪法第55条第3款的规定未经参议院同意,法官不得被逮捕、拘留、行政处罚措施,刑事指控,但当场被捕或者有重大犯罪行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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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哈萨克斯坦首任总统纳扎尔巴耶夫2017年3月10日签署修改国家宪法的法令。宪法在第2条规定总统制突显了总统制的重要。

国家元首对议会通过的宪法性法律持反对意见应按照本款规定的程序审议。这些职权具体包括: 1.每年向哈萨克斯坦人民发表国情咨文以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内外大政方针; 2.安排共和国议会及其议院定期的和临时的选举;召集议会第一次会议并主持议会议员向哈萨克斯坦人民所作的宣誓;召集议会临时性会议;在一个月内签署议会参议院提交的法律,颁布或将该法律或其单独条款发回并进行第二次讨论和表决; 3.在与议会众议院各党派协商后,向众议院提交总理候选人;在众议院同意后任命共和国总理;解除总理职务;根据总理建议,确立政府架构; 任命由总理提议的政府成员,该成员已经过总理与众议院协商;单独任命外交、国防和内政部长;撤销政府成员的职务;接受政府成员宣誓;如有必要,主持政府就重要事宜举行的会议;废除、完全中止或部分中止各州、对国家有重要意义的城市和首都的行为; 4.经议会参议院同意,任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银行行长、总检察长和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解除他们的职务; 5.组建、废除和改组直接隶属于共和国总统并对其负责的国家机关,任命和解除这些机构首长的职务; 6.任命和召回共和国外交代表机构负责人; 7.任命中央选举委员会主席和两名委员,任命任期五年的审计委员会主席和两名委员,负责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8.[按2017年3月10日N 51-VI 3PK法删除]; 9.[按2017年3月10日N 51-VI 3PK法删除]; 10.采纳关于进行全民公投的决议; 10-1为了保护个人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确保国家安全、主权和领土完整,向宪法委员会发出请求,要求审议制定的法律或其他法律行为是否符合宪法,就宪法第91条第3款规定的案件发表意见;(第91条第3款规定共和国宪法的修正案和补充应提交共和国公民投票或共和国议会审议,但宪法委员会应就其是否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要求提出意见。五、总统对政府的影响 政府是一个整体,在其活动中对总统和议会负责。宪法对总统的解职作了如下规定:1. 如总统因病不能继续履行其职责,可提前解除其职务。第2款规定,国家的独立、统一的共和国的地位和领土完整,政府组成形式以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独立的先驱们制定的共和国的基本原则,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第一任总统(Elbasy)的宪法地位不能改变。总统根据宪法和法律发布对全国范围具有约束力的命令和决议。

总统在10天内将考虑接受或拒绝辞职的问题。作为一项规则,议会的开幕和两院联席会议的闭幕都由共和国总统主持。

议会众议院先审议,参议院再审议的议题包括:如果总统对法律或法律条文提出反对意见,参众两院应在总统提出反对意见之日起的一个月内进行第二次讨论和投票。1995年4月,哈举行全民公决,将纳扎尔巴耶夫的总统任期延至2000年。

对于共和国总统作为立法议案提交众议院的法案草案,不需要提出这种结论。总统将有权决定审议法律草案的优先次序,这意味着应在两个月内作为优先事项通过有关的法律草案。

一般认为实行半总统制国家的总统的权力比实行总统制国家的总统权力要小,因为在半总统制国家,总统和总理分享行政权力。总统的权力自新当选总统就职之日起,以及在提前卸任、辞职或死亡的情况下,即告终止。参议院任命2名成员,众议院任命2名成员。在这种情况下,总统应签署这项法律,或将其提交全民公投。

宪法委员会应审议共和国总统对宪法第44条第10-1款所述案件的请求,以及法院对宪法第78条所述案件的调查。政府和其他国家机构应仅在其授权权限范围内代表国家行事。

98名众议院议员通过普遍、平等、直接的秘密投票选举产生,9名众议院议员由哈萨克斯坦人民大会(Assembly of the People of Kazakhstan)选举产生,共107名众议院议员。最高司法委员会由院长和另外两名由总统任命的成员组成。

这一规定应适用于共和国的前任总统。3.当总统正在考虑提前终止议会或众议院的权力时,总统不得被提出解除。

在与议会两院议长和总理协商后,总统可解散议会或众议院。总统这一章排在各个国家机关之首,尤其是排在了议会之首,可见总统在国家机构中居于首要地位,这与大多数国家的宪法有所不同,大多数国家的宪法一般将议会排在其他国家机关之前以彰显人民主权思想。如果投票人数相等,他的投票将具有决定性。(1993年宪法第76条规定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由选举产生,任期5年。

对宪法的修改和补充,只能根据议会或政府的建议,由总统主动作出决定,举行全民公决。1991年12月,纳扎尔巴耶夫当选为独立后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首任总统。

哈萨克斯坦第一任总统的地位和权力将由共和国宪法和宪法性法律决定。如果拥有投票权利的半数以上的公民参加了公投,公投有效。

总统应通过其裁决确保国家权力的所有部门协调运作,并确保权力机构对人民负责。设想减少国家收入或增加国家支出的法律草案只有在提供共和国政府的积极解决方案时才能提交。

文章发布:2025-04-05 08: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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